我校与德国友好学校共同组织的中德学生交流项目现已启动2026年寒假赴德访学活动。本次活动旨在深度体验德国教育文化,拓展国际视野,并参访欧洲历史名城。现将具体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同学务必于 2025年10月30日 前完成报名。

德国访学阶段:深度文化教育交流(2月18日 – 2月24日)

  • 2月18日:青岛 — 柏林
    • 搭乘国际航班飞往德国首都柏林。(注:具体出发时间可能因航班情况微调。)
  • 2月19日:抵达与欢迎
    • 抵达柏林,前往德国友好学校,参加欢迎仪式并参观校园。
    • 与结对伙伴见面,入住接待家庭,适应环境,体验原汁原味的德国家庭生活。
  • 2月20日:校园学习日
    • 随堂参与英语、数学、体育等课程,深入了解德国教学模式。
    • 与德国伙伴进行小组项目学习,提升英语应用与团队协作能力。
    • 参与足球、篮球等体育友谊赛,以赛会友。
  • 2月21日-22日:德式周末体验
    • 全程由接待家庭安排活动,如周边城市游览、郊游、烧烤派对、湖边垂钓等,沉浸式感受德国人的休闲生活方式。
  • 2月23日:项目成果与艺术课堂
    • 参与物理、化学、计算机等课程,与伙伴共同完成项目工作并进行成果展示。
    • 体验音乐与艺术课程,感受欧洲深厚的艺术氛围。
  • 2月24日:柏林城市探索与告别
    • 参观勃兰登堡门、议会大厦、柏林大教堂、柏林墙遗址等著名地标,领略柏林的历史与现代化。
    • 进行访问总结,参加学校举办的欢送仪式。
    • (注:以上校内活动为友好学校初步安排,最终日程将在报名后确认,并可能因天气等因素调整。)

欧洲文化探索阶段:穿越中欧历史名城(2月25日 – 3月1日)

  • 2月25日:柏林 — 布拉格(捷克)
    • 告别友好学校,前往“千塔之城”布拉格。
    • 游览世界文化遗产布拉格老城:布拉格广场、皇宫城堡、圣维特大教堂、查理大桥、天文钟等。
  • 2月26日:布拉格 — 维也纳(奥地利)
    • 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
    • 参观议会大厦,外观闻名于世的新年音乐会举办地——金色大厅,游览斯特凡大教堂与斯特凡大街。
  • 2月27日:维也纳 — 萨尔茨堡
    • 参观茜茜公主的夏宫——美泉宫。
    • 随后前往萨尔茨堡,探访《音乐之声》取景地米拉贝尔花园,外观莫扎特出生地,游览萨尔茨堡城堡与老城区。
  • 2月28日:萨尔茨堡 — 慕尼黑(德国)
    • 返回德国,抵达巴伐利亚州首府慕尼黑。
    • 参观市中心地标玛丽亚广场、新市政厅与圣母教堂。
  • 3月1日:慕尼黑 — 青岛
    • 外观宏伟的宁芬堡皇宫。
    • 随后前往慕尼黑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搭乘国际航班返回青岛,结束充实愉快的旅程。

报名与签证须知

  1.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5日
  2. 签证、合同、费用、联系方式等材料(认真阅读)
  3. 确定要报名的填写该链接,便于匹配对应的德国学生。
  4. 咨询:李老师,电话13407601733 微信同号。

新东方国际游学推出的“英国优质中学全英伙伴计划+英格兰文化游学项目”已启动,以“沉浸式学习”为核心,通过英国课堂插班、寄宿家庭生活、文化研学等场景实现“全方位练学”。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同学务必于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报名。

项目核心:主打“沉浸式学习英语”,多场景练习口语表达能力,激发英语口语表达欲,提升英语语言表达能力,体验留学生活

项目时间:2026年2月19日-3月2日
项目费用:39800元/人(包含签证费、国际往返机票费、保险、食宿、交通、学习费用)

详细行程安排:

D1(2月19日):国内→伦敦

  • 搭乘国际航班飞往英国伦敦,抵达后入住酒店;老师讲解行程概况、境外安全须知,帮助学生适应异国环境。

D2(2月20日):伦敦-大英博物馆

  • 行走中的课堂:在伦敦市中心的威斯敏斯特,外观游览大本钟、议会大厦、皇家骑兵营等地标,学习英国古今历史及文化;
  • 国宝级博物馆课程:走进大英博物馆,鉴赏古埃及、古希腊等文明珍宝,在专业讲解中学习《世界文物鉴赏》,了解文物背后的世界历史,提升国际文化视野。

D3(2月21日):伦敦→剑桥
·名校参访:前往参观剑桥大学,学习了解英国传统学术;乘坐康河泛舟,感受书本内“再别康桥”意境

D4(2月22日):伦敦→牛津→插班学校所在地

  • 名校参访:参观克林顿、撒切尔夫人等世界名人的母校-牛津大学(世界TOP1),参访古老学院,学习了解各专业选择,规划留学方向;
  • 入住家庭:前往插班学校所在地,入住寄宿家庭,沉浸体验英国家庭晚餐。

D5-D9(2月23日-2月27日):插班学校深度学习

  • 课堂插班:插入英国教育部专职机构评级为重点公立学校的课堂,匹配个人专属英国同学学伴,全面深度学习英语、科学、戏剧等本土课程,在真实课堂中锻炼纯正英国,弥补中式英语短板,结交跨国友谊;
  • 课后活动:参与体育、英文电影等校园活动,在和英国学伴及老师的互动中练习口语
  • 生活练学:每日在寄宿家庭用早晚餐,用英语交流生活日常,锻炼生活口语;
  • 结业仪式:参加插班结业式,颁发结业证书,深刻感受留学生活

D10(2月28日):温莎

  • 行走中的课堂:参观英国皇室的宫邸——温莎城堡,通过近距离参观英国王室的生活起居,感受英国皇室日常,了解英国独特的国家体制

D11-D12(3月1日-3月2):伦敦-中国
搭乘国际航班返回国内,结束研学之旅。
(注:以上为初步行程,将根据具体航班时间做调整,最终日程将在报名后细化行程为准)

朱老师15269243235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健康发展,规范和引导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以下简称:境外研学旅行)是指根据中小学学生的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在学期中或者假期以集体旅行和集中住宿方式,组织中小学学生到境外学习语言和其他短期课程、开展文艺演出和交流比赛、访问友好学校、参加夏(冬)令营等开拓学生视野、有益学生成长的活动。

第三条 境外研学旅行应当以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为目的,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丰富中小学的课程内容和社会实践,增进与国外中小学学生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条 举办和实施境外研学旅行要遵循安全、文明、实效的原则,符合中小学学生的特点与需求,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 举办境外研学旅行要与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具有明确、有益的教育目的和适当、周密的教学内容,把素质教育和体验学习贯穿始终。境外研学旅行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1/2。

第六条 境外研学旅行要注重活动特色,丰富教育内容,可以选择或者包含环保、科技、人文、自然、历史、文学、艺术、体育等主题活动。

第七条 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选择与境外学校、夏冬令营营地等机构合作的,要通过相关渠道核查境外机构的合法性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承接条件,并应在活动宣传阶段即向拟参加活动的学生及其家长做出说明。境外研学旅行需委托旅行社办理出境手续、安排境外食宿等事项的,应选择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第八条 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同拟合作的旅行社、境外机构应当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者协议,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合作事项和标准、各自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对于需要乘坐汽车长途旅行的,应在合同或者协议中就车辆性能、安全车速、司机规范等予以明确约定,避免出现车辆老旧、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情形。

第九条 举办者不得因与境外机构合作而自行声明免除自身对境外研学旅行的责任义务。

第十条 境外研学旅行一般应以小学四年级以上年级的学生为主体,组织三年级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参加活动的,举办者应当依法特别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十一条 境外研学旅行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应事先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学生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每次活动安排不宜超过2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参访城市不宜超过4个。除非特别需要,不宜组织跨国多地的境外研学旅行活动。

第十二条 选择境外研学旅行目的地,应在兼顾气候、交通、卫生、语言、食宿等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环境安全、友好、文化内涵丰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注重体验多样性文化,不宜偏重单一国家或者地区。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要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规避战争、疾病、灾害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家和地区。

第十三条 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将活动内容、境外食宿安排、所需费用(含保险费用)、文明安全等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家长要审慎选择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并向举办者提供书面的署名同意书和学生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 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举办者要与学生家长就监护权委托等事宜依法签订协议,并可就学生违反团队规则或者因离团发生意外的责任归属和处置办法等依法做出书面约定。举办者要为学生全员和带队教师购买涵盖活动全程的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 举办者要做好学生、家长的行前培训和说明工作。举办者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可以手册、讲座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熟悉必备的安全知识,注意保管好个人证件和随身物品,牢记带队教师和我国驻外使领馆以及当地报警电话,掌握当地交通、公共安全、饮食等基本常识,留意交通工具和住所的紧急逃生路径或出口,规避和远离危险区域和场所,知晓应对突发情况的自我保护措施和求助方式等。举办者要加强学生的文明出游教育。要以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为重点,指导学生学习文明出游知识,掌握基本文明礼仪和目的地风俗禁忌等常识。强化团队精神和纪律意识,提升展示中国青少年良好风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举办者要在行前向家长介绍活动行程和注意事项,提醒家长保持活动期间联络方式畅通,做好学生行前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举办者要建立安全责任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做好相关信息的备份工作,以备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提供。在境外期间,举办者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学生家长及时沟通活动进展情况。条件允许的,可以每天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

第十七条 举办者要为赴境外研学旅行团组配备随团带队教师,并指定1名带队教师为领队。团组的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学生年龄结构偏小的团组,需酌情增派带队教师。举办者应在出行前培训带队教师掌握紧急救险和医学急救的知识。带队教师要熟悉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含相关法律规定情况),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执行力,拥有良好的语言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八条 在境外期间,领队和带队教师要协调落实教育教学活动,临机处置和排除交通和其他安全隐患,配备应急药物,关注学生的饮食卫生,并常备护照复印件等学生信息。遇有危及学生人身安全或其他紧急、突发情形的,领队和带队教师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我驻外使领馆和举办者报告。

第十九条 举办者要根据成本核算,事先向学生和家长详细说明其负担费用的构成,依法订立合同。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境外研学旅行活动中牟取经济利益。

第二十条 中小学学生参加非本校组织的境外研学旅行的,家长应当告知学校。一个学校有超过5名学生参加同一个境外研学旅行的,学校应当告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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